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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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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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搞好上传下达、对外联络和接待、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妇女、计生、共青团、工会、文秘、档案、保密、会务、统计和信访信息化建设以及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一般性公文材料的草拟,按公文要求,处理来文、行文的登记、传阅、打印、报送等;负责机关财务报账,编制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负责按程序采购、登记、保管机关日常办公用品,做好经费支出明细账,定期报告支出情况;指导全区信访部门信息化建设;指导区信访排查调处中心工作;联系全区信访系统单位业务工作;负责编辑编印有关信访资料,做好有关信访工作信息发布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组织实施机关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工作;组织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管理机关小车及其他公共财产;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调研科

  负责和承担中央、省、市及有关上级部门立案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全区重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局领导和市、区信访督查专员开展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到期未回复转交办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登记、审查群众信访事项复查申请,负责复查复核意见文稿的起草和初审;督促检查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及国家、省、市和区有关信访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通报及其他处理意见;负责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或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信访事项工作,负责组织各种专项治理活动;负责新任区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信访督查专员期间的日常管理和考评工作;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定期提出信访情况分析报告,组织有关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局机关各种重要会议材料、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工作总结及领导交办的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组织起草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文件、政策、规章制度等;负责信访工作的经验推广交流和宣传工作;承担区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各镇(街)、区直部门信访工作的检查考评和业务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接访办信科

  负责接待群众和境外人士来访,并向相关区直部门和镇、街转送、交办、督办有关来访事项;及时掌握上访动态,反馈重要来访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处置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接(约)访群众计划落实,指导基层信访部门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协调处理基层信访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和重要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区群众到省市进京非正常上访劝返工作。

  负责处理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政府及区领导的来信,并向相关区直部门和镇、街转送、交办、督办有关信访事项;负责承办区领导批示件和上级信访部门的交办件、转送件,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协调处理基层信访部门处理来信遇到的复杂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综合分析来信情况,反映重要来信信息。

 

  区信访排查调处中心(区长专线)

  负责接听、办理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电,办理群众和境外人士的电子邮件;向有关部门转送、交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群众来电来邮反映的突发事件;反馈群众来电、来邮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汇总全区信访信息;承办区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区长专线电话:020-3689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