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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港澳通行证签注立等即取的使用条件

发布日期:2017-10-20 15:17     【 字体:   】

  电子港澳通行证签注立等即取的使用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仅适用本省户籍居民(国家工作备案人员除外)

  2、 适用往来港澳卡式通行证个人游再次签注(户籍迁移到本市后的首次签注办理除外)

  3、 间隔两个自然月才可办理立等即取(例如,2月27日通过双向快递方式申请香港或澳门签注,3月份证件签发并寄回,则5月份才能通过即签即走。)

  4、 如不符合立等即取,可在机器上操作是否需要续签申请(成功申请的,7个工作日后机器缴费、打印签注)

  注:立等即取仅限于办理港澳个人游的再次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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