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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花都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0 16:41     【 字体:   】

  广州市花都区气象局

  2018年3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花都区气象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区气象局网站http://www.gz121.gov.cn/gqqx/hdq/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花都区气象局办公室郭杰,联系电话:020-66313222。

  一  概  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花都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气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2 条;动态类信息6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气候公报1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6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接收到网络、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气象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为防灾减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提供更有力的气象保障。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所有的统计数据均是实际工作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统计范围包括广州市花都区气象局、广州市花都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66

其中:1.组织机构

0

      2.部门文件

2

      3. 动态类信息

61

4. 行政职权类信息

0

5. 财政预决算信息

2

6.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0

7. 其他信息

1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0

2.信函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4.传真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

0

2.同意部分公开

0

3.不同意公开

0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0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0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0

7.申请内容不明确

0

8.其他

0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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