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工作

兼任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的简历

  

  肖南龙,男,1973年5月出生,湖南隆回人,汉族,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99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1999年7月后,历任湖南商学院政治理论部讲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社会学系讲师,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等职务;2016年8月后,任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2017年12月后,任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广州市花都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

 

  2016年9月28日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

 

  2017年12月29日当选为广州市花都区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