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工作

兼任区委组织部部长,分管组织工作、群众工作及干部、人才、编办、老干工作,区直属机关工委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协助区长分管编制、人事工作。

我的简历

  

  李耀棠,男,1962年6月出生,广东兴宁人,汉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学士,大学讲师,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编办主任。

 

  1978年12月后,历任广州师范学院历史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讲师,广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干部三处处长,广州市花都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编办主任,区委党校校长等职务;2016年1月后,任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编办主任。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2016年9月28日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常委。